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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著一直在撥高金素梅和那個前副縣長的新聞,心裡想到底是當正宮娘娘好呢?還是當外面的地下情人好呢?

正宮娘娘在家幫老公生小孩帶小孩,照顧他的家人,上班幫忙分擔家裡開銷,煮飯洗衣整理家裡,在老公外遇的時候,可能還要站出來說:我相信我老公!!

地下情人呢~~ 沒有負擔(除了被罵狐狸精外),打扮的美美的,有空就約會,沒空就自己去做自己喜歡的事,而且可能也不只當一個人的地下情人。萬一被抓到,就說:我是無辜的第三者,或說:誰叫我愛他~~

正宮娘娘把她的精神和青春全耗在一個人身上,幾乎沒有自己的生活。

地下情人活的自由自在,又有人愛她。

正宮娘娘把另一半當成自己的唯一,隨時害怕著老公友出軌,自己被背叛。

地下情人早已認知自己是第三者,何來的出軌和背叛。

似乎當地下情人來的自在些,但是如果真是這樣,為何又有許多人努力的爭個名分呢??

不懂。。。愛情真的好難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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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惡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